第188章 立法定规矩 司马荐王粲【1 / 2】

“那我们又该如何处理与世家的矛盾呢?”刘备问道。

乱世最可怕的地方就是,所有人都觉得,辛苦种地不如一朝杀人放火。

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,刘备从江陵得到的钱财就几乎消耗光了,要知道,这可是刘表几乎大半辈子的积蓄。

这种时候,任何一个上位者想的,都是挑选出一两个大户当做肥羊宰了。

这可是来钱最快的途径了。

“主公,世家做大,难道因此就有罪吗?”张谦问道。

刘备摇了摇头,如今的各地世家多是功臣之后,先祖因功封爵,几代人勤俭持家,才攒下的家业,或许其中会出一些不肖子弟,但是总体而言,世家子弟还是温顺有礼,谦逊有度的。

至于争名夺利,自古以来,就没有人能逃离“名利”二字。

如果世家有罪,那么罪大恶极者就是皇族刘姓。

毕竟刘家就是最大的世家。

“主公说的没错,高祖皇帝当年无论到了何处,都会受到人们的热情欢迎。为何今日曹操掌握权力就不能呢?”

“因为世家之人在邺城,连最基本的生命安全都无法保证!”张谦回答道。

“若是这个时候,主公您制定的法律能有做到保护世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,并且以身作则遵守法律,与世家互惠互利,他们维护法律还来不及,又怎么会反对立法呢?”

“可若是世家子弟违法又该如何?”

“除大不赦之罪外,可立法规定,以钱粮抵罪!另可成立诉讼制度,保证量刑的公正性。若是世家子弟当真伤天害理,泯灭人性,主公到时可依法处死,旁人也无话可说。”

“而我所谓与曹操的区别之处在于,这一切不能由掌权之人的喜好来确定,需做到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。由此,得赏之人有喜,得罚之人不怒,判死之人无怜。”

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。

得赏之人有喜,得罚之人不怒,判死之人无怜。

刘备怔怔的看着张谦。

张谦愣了一下,摸着自己的脸问道,“主公,我怎么了吗?”

刘备哈哈一笑,说道:“我终于明白高祖见到留侯时是如何的欣喜了!”

这种感觉和当初他第三次拜访孔明,于隆中洽谈时是一模一样的。

大风起兮云飞扬。

威加海内兮归故乡。

安得猛士兮守四方!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