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八章 偶遇“飞来剑”【1 / 3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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且说那孙亦谐和林元诚结伴行了两天,或许是因为有孙亦谐的存在,这两天里,他们未再遇上类似酒肆偷袭那样的事儿了。

于是,两天后他们便顺利入了登州城。

由于“七雄会”举办在即,如今的登州也是十分热闹,可以明显看出街面上佩刀带剑的人多了起来;当然了,和一年前那少年英雄会相比,这阵仗还是小多了。

孙林二人来得还算早的,所以仍能在比较好的客栈里找到相对不错的房间。

说起来,林元诚这一路上可是占了孙哥不少便宜——跟孙亦谐一起旅行,别的不说,吃住肯定都差不了,而且都是孙哥掏钱。

虽然林少侠也有跟孙亦谐客气过,但后者却并不跟他客气;再者,孙亦谐平时点的酒菜、要的房间……全都是比较贵的,林元诚若是强行要求各付一半、或是和孙亦谐分开吃住……一来他那盘缠有点吃不消,二来还会搞得很尴尬,所以说了一两回后,林元诚也就不说了。

不过,林元诚嘴上是不客气了,心里却是把这些都给记着的。

像林这种性格的人,别人欠他的,他或许会忘,但他欠别人的,他一定会记得。

孙亦谐也看得出这点,所以他十分乐于让对方“占他的便宜”,毕竟……这世上最难还的就是人情债。

这日傍晚,两人在客栈里安顿好了,便下楼到大堂里吃饭。

孙亦谐选了张位于西南角的饭桌,那儿有个屏风稍微遮挡一下,虽没有全挡死,但也算是个比较好的位置了。

经过这几天的相处,孙亦谐和林元诚自然是熟络了不少,两人之间的话也是越来越多,因此,酒才过两巡,两人已聊得颇为高兴。

就在这时,店门口忽然一阵鼓噪,紧跟着就闯进来五条大汉,个个儿是劲装疾服,刀剑傍身,说话也是极为大声,好似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跑江湖的。

“小二!赶紧的,好酒好菜都拿上来!”这五人中为首的那个,嗓门儿尤其大,个子也是五人中最为魁梧。

他的相貌和他的声音很相称:一张黝黑的脸孔,面皮黑里透着黄,还油亮油亮的;浓眉下是一双细目,鼻宽口阔;说话时嘴张得很大,远远看去也能瞅出他那黄齿红舌,唾沫星子乱飞。

林元诚的江湖经验不算少了,他一眼就认出,此人乃是黄山一带人称“飞来剑”的剑客翟皓,而其身边的四人,应该就是平时跟着他混的小弟;他们自称是“徽州五义”,不过江湖上的人都知道,除了那翟皓还算有两下子外,其他四个都是不入流的角色,基本就是跟在翟皓身边溜须拍马的喽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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