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九四章 做派(1)【1 / 2】

前文说过,魔都有一种人,叫做老克勒,意思是老白领,而克勒是“collar“的音译。

他们是最先接受海外文化的老白领,受过西方文化的强烈冲击,见过一些市面,自诩高雅,因此不愿意和普通民众“同流合污。”

即使是在最穷困的年代里,都要吃糠咽菜食不果腹了,也要泡一杯咖啡弄半瓶红酒到高级餐厅里品尝一回,这是一种极致的海派文化。

非洲也有这样一种人,被称做“金萨莎”,他们是刚果金人,宁愿不吃不喝,也要光鲜亮丽,举止优雅。

爵士老先生日常生活中就是这样的做派。

当然,他的落魄只是科研上的落魄,老家伙的生活条件还是很不错的,并没有像沃森晚年那样沦落到要出售诺贝尔奖维持生活。

没错,就是目前正跟沉光林进行人类基因组计划科研竞赛的沃森先生,他现在还是冷泉港的负责人,是真正享誉全球的大人物,估计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沦落到依靠乞讨度日。

说回到现实,老爵士的日常生活其实是悠闲的,雅致的。

在不那么着急的时候,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种贵族的气息。

而且,他有着宽敞的洋房和漂亮的大花园,年龄虽然有些大了,但走路笔直、举止文雅,还要穿花格子的衬衫、衣服也一定要送到洗染店去洗、裤子上的两条熨线是一定要有的、皮鞋一丝不苟,擦得非常亮。

他们无论何时都会保持一种绅士的风度和生活状态。

只是,在沉光林答应要帮助他解决科研上的难题的时候,他这才流露出了一种焦急和渴望。

现在俩人是一样的情绪,恨不得立刻就能见到对方珍藏的宝贝。

于是,沉光林带着李莉跟着老爵士去了他的住处,乘坐是老家伙限量版的劳斯来斯。

而且,进门口有管家迎接,还有一只史宾格。

史宾格不是人,是一种狗,个子不算大,跟中华田园黄差不多,以沉老板资深爱狗人士的眼光来看,味道应该不错。

沉老板爱狗爱到了骨子里,有一次他看到一只特别漂亮的狗狗,很想花钱把它解救下来,数遍全身钱都没带够,最后只买下了半只。

爵士老先生是一个生活很讲究的人,这不,到家了,有人打开大门,有人接过大衣,有人递上雪茄,有人燃气火柴。

果真是狗大户呢,就是会享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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